1、1大理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作职责为适应我校留学生教育发展的需要,确保留学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坚持走教育国际化道路,经研究,学校成立了大理大学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理大校发 2015113 号 ),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合署办公。为此,原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下设的两个科,即“涉外事 务管理科” 和“留学生招生及项目管理科” 也作了相 应调 整:保留“ 涉外事务 管理科”,而“留学生招生及项目管理科” 调整为“ 国际项目管理科”,其中的“留学生招生” 职责归 并到“ 大理大学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留学生招生科”。为方便机关各部门、校属各学院、各研究所(院)的工作,现将“ 大理大学国 际 合作与交流处的工
2、作 职责公布如下:涉外事务管理科工作职责一、主动与国家、省、州有关外事部门联系工作,掌握最新政策动向。 二、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类出国事宜的政策指导及业务咨询。三、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外事纪律教育。四、协调全校的外事活动,为校属教学、科研单位的对2外合作与交流活动提供服务。五、负责学校承办的国际会议、学校邀请的国外团队来访等重大外事活动的报批和手续办理。6、负责因公(私)出访涉外手续办理。(一)办理学校公务派出的领导和师生员工的有关外事手续,负责学校教师和学生公出国留学、讲学、培训、参加会议、进修学习和交流学习等活动的申报及手续办理,并对相关出国手续给予政策指导。、2、负责学校层面邀请
3、的国外团组、专家、学者来我校访问讲学、合作研究的涉外事务办理。、3、配合校内有关部门做好因私出国人员的审批、手续办理及管理工作。七、负责我校邀请的长短期外籍文教专家和教师的聘任、报批、工作协议签订和日常涉外事务管理。八、负责各项外事专项经费的管理:如预算、发放、报销等。九、负责办公室相关事宜(一)负责办公网请示上报和通知发放。负责公文的收发和运转、报刊的传阅与整理。(二)负责档案管理;负责校内外文件的登记、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数据统计和汇总。 (三)负责处内各类计划和总结的起草。3(四)负责处内考勤及处内工作的协调。(五)负责外事会议的组织。(六)负责接待工作的安排。(七)负责部门资
4、产、办公设备和外专外教生活设施的购置与管理。(八)负责外事礼品的购置和管理。(九)负责处内工会、党支部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协助开展外专外教、留学生活动,提供后勤保障。十、负责学校外事宣传工作:负责本处(部)网站的建设、管理及维护;负责外事简报。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涉外事务。副科长(主持工作):自玉梅(办公电话:2219964,短号:66687)国际项目管理科工作职责一、负责与国外大学、机构联系,拓展合作交流项目,为学校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二、负责草拟与国外大学、机构的合作交流协议及项目执行、跟踪管理。4(一)负责项目的策划、项目建议书申报及审批手续。(二)项目批准启动后负责落实项目进展计划,实施跟踪管理。1、做好项目阶段评估,及时提出改进意见。2、项目结束前提出评估方案,做好总结工作。3、做好该项目有关文书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三、负责并协助相关校属学院或部门实施学校对外合作办学项目、外资项目的申报、管理和实施。四、负责学校层面的对港、澳、台地区的各项合作交流业务。五、负责与国外合作院校及组织的联络工作。6、负责拓展海外合作交流项目。 7、办理学校有关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审批手续。八、负责接受或派遣校际交流师生项目工作。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项目工作。副科长(主持工作):周洪旭(办公电话:2219965,短号:62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