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持股平台对比分析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拟上市公司最常采用的两种持股平台模式,现我们经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从注册登记、合伙企业/公司治理、财产份额/股权转让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对两种不同的持股模式进行比较,详细内容如下:一、 注册登记事项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分析设立依据合伙企业法公司法法律依据不同登记机关市、县工商局工商局有限公司依据不同的标准,分别在工商总局、省、市和县、区不同层级工商局登记注册名称需标明“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字样标明“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字样有一定标识要求出资人数普通合伙:2人以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2人以上,50人以下。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对普通合伙的出资人有限制出资方式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