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车间管理规定1、劳动纪律: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两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擅自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早退一次1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者10元/次。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唱歌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打游戏,吃零食,如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不请假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00-100.00元。下班或吃饭时,须将自己机床上的日光灯与电风扇关闭,不执行者一次罚款10.00元。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