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罗湖区政务公开考核操作规程(试 行)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务公开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662 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程。(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由区政务公开中心具体负责对各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二)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三)政务公开考核结果是评定各行政机关及其相关人员工作绩效、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政务公开考核目标是方便基层、方便群众,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
2、督;严格依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得到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第二条【考核内容】政务公开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情况,主要考核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和发挥作用的情况、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二)贯彻落实政务公开任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包括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和更新情况,权力清理、主动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具体办事机构地点、程序步骤、条件性质、联系2方法、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事结果及服务承诺的践诺情况;(三)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主要考核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宜公开的文件、重要工作的公开情
3、况;(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社会监督评议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五)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及维护情况,以及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六)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和行政执法公开情况;(七)人民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解答情况;(八)政务公开推动业务工作,促进行风建设情况;(九)政务公开监督情况,包括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对下级各部门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情况等。第三条【考核标准和等次】(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标准有: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
4、容齐全、及时详实;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群众投诉处理得当。3(二)政务公开考核等次分为四种: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 分以上)、良好(80 分以上)、合格(60 分以上)、不合格(60 分以下)。第四条【考核办法】政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随机进行,对平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存档,提出整改意见,年终考核时视整改情况核减相应的分数,年度考核于每年十二月份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第五条【考核程序】 (一)区政务公开中心负责起草年度考核方案和评分标准,经区政务公
5、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各行政机关组织实施;(二)被考核部门进行自我总结及测评,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年 1 月 15 日前将绩效考核自评情况报区政务公开中心;(三)区政务公开中心采取实地考核、走访、暗访、查看资料、临时抽查、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部门进行考核;(四)区政务公开中心综合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第六条【表彰奖励与惩戒】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等次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要限期整改,针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直至合格为止;对于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合格的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并由区监察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第七条 本规程自 2017 年【】月【】日起试行,有效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