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市教育局行政 权 力运行流程 图2014 年 12 月2014 年铜陵市教育局裁决教师申诉流程图一、法律依据教师认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提出申诉符合条件决定受理 不符合申诉条件不予受理,3 日内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诉人5 日内向被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并要求其 7 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收到答复后,承办人审核情况,根据案情调查取证,并与有关科室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制作申诉决定书并报委领导批准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 30 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分别送达申诉人和被申诉人服从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终止不服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自
2、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到安徽省教育厅或铜陵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到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复议、诉讼程序,最终结案整理案卷,归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二、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作出处理决定。三、收费标准不收费。四、承办科室监察室、组织人事科电话:2825991、2821761五、监督电话28217522014 年铜陵市教育局裁决学生申诉流程图一、法律依据学生认为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提出申诉符合条件决定受理 不符合申诉条件不予受理,3 日内制作不
3、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诉人5 日内向被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并要求其 7 日内提出书面答复收到答复后,承办人审核情况,根据案情调查取证,并与有关科室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制作申诉决定书并报委领导批准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 30 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分别送达申诉人和被申诉人服从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终止不服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到安徽省教育厅或铜陵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到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复议、诉讼程序,最终结案整理案卷,归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二、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
4、作出处理决定。三、收费标准不收费。四、承办科室监察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电话: 2821761、2835786、2821782五、监督电话28217522014 年铜陵市教育局备案审查民办教育机构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比例流程图Y一、法律依据符合申办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备案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备案人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 许当场更正。直接申请 邮寄申请民办教育机构在作出决定后 15 日内申请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
5、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审 查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决 定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备案或不同意备案的批复。作出不同意备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作出同意备案的书面决定,以市教育局函件的形式予以批复。网络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二、申报材料1.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2.反映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3.财务审计报告等。三、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承办科室职成教科电话:2821782六、监督电话28217522014 年铜陵市教育局
6、备案审查民办学校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流程图Y符合申办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备案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告知申请备案人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 许当场更正。直接申请 邮寄申请申请人申请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5 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审 查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决 定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备案或不同意备案的批复。作出不同意备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作出同意备案的书面决定,以市教育局函件的形式予以批复。网络申请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二、申报材料1.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2.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的计划或者内容说明。3.各项办学管理制度;三、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承办科室职成教科电话:2821782六、监督电话28217522014 年铜陵市教育局备案审查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