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谷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太谷县政府采购中心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机构,独立行使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各项采购政策、法规;二、依据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项目;三、向社会发布各类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公示中标结果;四、组织采购人或受采购人委托与中标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向财政局报送支付货款所需资料;五、建立供应商考核制度,督促检查供应商履约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大型或复杂型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六、负责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的立卷、归档和保存工作,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和商品价格信息库;七、向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报告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情况,报送各种报表;八、加强
2、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九、履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十、完成县委政府及局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太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太谷县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于 2003 年 8 月,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设股室 3 个,采购股、办公室、财务股。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 5 人,其中:事编制人数 5 人,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职工人6 人,其中属于事业编制人员 6 人。2015 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2015 年财政拨款 41 万元比上年的 39 万元增加 2 万,增加收入 2 万元为标书成本费收入。2015 年度太谷县政府采购中心中心支出 451211.76 元,2014 年度太谷县政府采购中心支出 465443.72 元比上年减少开支 14231.96 元,比上年减少开支 3.0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从点滴做起勤俭节约。太谷县政府采购中心201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