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2:休宁县商山镇人民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审批1-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批准流程图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告知应补正材料。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镇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和利害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决定: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
2、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予以审批的,发审批通知书。审查:指派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依法公开到为民服务中心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送达:制作审批文件并送达申请人。事后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承办机构: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559-7761938监督电话:0559-7761002法定时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 申请:向为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21-2、个别承包经营者承包土地调整的批准流程图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
3、场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告知应补正材料。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镇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和利害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决定: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予以审批的,发审批通知书。审查:指派 2 名以上工作人员
4、对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依法公开到为民服务中心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送达:制作审批文件并送达申请人。事后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承办机构: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559-7761938监督电话:0559-7761002法定时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 申请:向为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发包方调整方案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证明。31-3、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流程图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告知应补正材料。受理
5、: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镇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和利害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决定: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力。予以审批的,发审批通知书。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并指派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实质性内容进行核
6、实,提出初审意见。依法公开到社会事务办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送达:制作审批文件并送达申请人。事后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承办机构:社会事务办服务电话:0559-7761001监督电话:0559-7761002法定时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申请:向社会事务办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书、村委会证明(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临时建筑物设计图)41-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流程图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放一次性补正
7、告知 ,告知应补正材料。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不属于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镇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理由。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和利害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决定:镇政府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集体研究决定。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不予审批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权力。予以审批的,发审批通知书。审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并指派 2 名
8、以上工作人员对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依法公开向林业站申请 邮寄申请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送达:制作审批文件并送达申请人。事后监管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承办机构:林业站服务电话:0559-7761001监督电话:0559-7761002法定时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 申请:向林业站提出申请。5三、行政征收3-1、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流程图承办机构:计生办服务电话:0559-7761214监督电话:0559-7761002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调查取证告知权利调查取证工作不得少于二人,应向被调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应全面、客观、公正,做好调
9、查笔录及其他有关证据的收集工作。调查结束后,在作出征收决定前,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应当采纳。作出决定违法生育行为属实,作出计划生育案件调查报告 ,征收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作出决定后 7 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当场宣读,送达时,当事人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当事人不在场的由其成人家属代签,需两名以上的旁人作见证。执行决定书当事人应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 30 天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申请并经批准可延期或分期缴纳。逾期
10、不缴纳的,征收机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 案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结束后,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结案报告单 ,一案一卷,连同案卷目录计划生育案件卷宗 ,做好卷宗的归卷和存档工作立 案县卫计委或镇发现违法生育嫌疑或举报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在七日内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立案登记表 ,经领导审批后立案。6六、行政强制6-1、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流程图立 案当事人在公告限期内未自行拆除的,制作下达限期拆除事先催告书 ,催告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催 告公 告按法定程序发布限期拆除公告 ,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决 定承办机构:商山镇人民政府服务电话:0559-7761001监
11、督电话:0559-7761002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由2 名以上执法人员至现场调查取证,并出示执法证件。制作并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拆除的期限、方式及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辨权。日常巡查及监督检查 举报投诉案件来源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的,镇政府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6 个月
12、之内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执 行经催告后,当事人逾期仍未自行拆除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 ,并送达当事人。事人的陈述与申辨。事后监管:现场检查停止建设以及改正情况。76-2、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流程图立 案催 告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及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辨权。决 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记录、复核。执法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负责人批准后制作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事后监管。现场检查强制实施以及改正情况。承办机构: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5597761001监督电话:0559-776
13、1002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填写立案审批表、制定分洪、滞洪方案,报有管辖权防汛指挥部批准。当河道水位或流量达到规定的分洪、滞洪标准时,采取分洪、滞洪措施。执 行事后监管:现场检查强制实施以及改正情况。86-3、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流程图立 案。填写立案审批表、制定地质灾害避灾疏散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催 告。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安全地带。执行。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承办机构: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559-7761001监督电话:0559-7761002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受理。接到地质灾害情
14、报。事后监管。加强现场检查,解除地质灾害险情时,及时安排群众正常生产生活。96-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措施流程图立 案催 告公 告按法定程序发布限期铲除公告 ,责令当事人自行铲除。当事人在公告限期内未自行铲除的,制作下达限期铲除事先催告书 ,催告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决 定承办机构:商山镇人民政府服务电话:0559-7761001监督电话:0559-7761002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填写立案审批表、由 2 名以上执法人员至现场并出示执法证件调查核实,并予制止。制止无效的,制作并送达限期铲除通知书。告知当事人的期限、方式及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期限等。日常巡查及监督检
15、查 举报投诉案件来源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自行铲除的,镇政府依法实施强制铲除。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6 个月内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执 行经催告后,当事人逾期仍未自行铲除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制作强制铲除决定书 ,并送达当事人。事后监管:现场检查强制实施以及改正情况。106-5、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流程图立 案。填写立案审批表、制定疫病控制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催 告。宣传动员本辖区内饲养员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执行。对疫点内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的动物进行扑杀、销毁或作其他无害处理。承办机构: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559-7761001监督电话:0559-7761002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按具体事项确定受理。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组织本辖区内饲养员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本辖区域内动物疫病控制工作。事后监管。对免疫的动物实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