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院士工作站建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院士工作站实施办法(昆党人才2012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昆明市院士工作站各项工作,制定昆明市院士工作站建站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二条昆明市院士工作站各项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院士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由院士工作站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站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三条管理委员会、工作站办公室、院士工作站按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好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院士工作站的申报、评审和管理。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请建设工作站的单位应当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昆明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和经营管理等工作发展状况良好的单位。第六条申请建站单位能为院士及其团队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后勤保障。第七条申请建站单位与院士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