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考核细则根据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浙电规201334号),为规范劳模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命名考核和动态考核,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 考核组织:在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若干个专业考核组实施考核。考核组成员由较高技术和管理水平、公道正派、熟悉工作室工作的专家组成。第二条 考核周期:对新申请命名的工作室进行命名考核,对已命名的工作室进行动态考核。命名考核和动态考核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第三条 考核内容:按照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的基本条件及主要任务,重点考核基本条件、宣传教育、人才培养、创新创效和运行管理等方面。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1,定量考核说明见附件2。第四条 考核程序:按提出申请、制定考核计划、组织考核和领导审批等四个环节实施。1.提出申请。对新建工作室由所在单位于考核年度的11月底前提出命名申请,填报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命名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旁证材料;对已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