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的临建房的防雷设施按三类建筑物来设置。因各类板房材质的不同,故不采用活动板房的钢结构作为防雷装置。由于板房的钢厚度、连接可靠程度、钢结构柱的数量等可能达不到规范要求。因此本工程采用装设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作为接闪器,使活动板房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避雷针、线的滚球半径HR取60m。避雷针的保护范围计算见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附录四。避雷针、线与活动板房的金属构件最小间距大于2m。(1独立避雷针材料要求:针长1m以下,采用12mm圆钢或20mm钢管;针长1-2m,采用不小于16mm的圆钢或25mm的钢管。避雷线采用钢绞线,其截面积不小于35mm(2避雷针、线的支撑杆做为引下线,避雷线长度超过25m时均匀增设支撑杆。每个支撑杆下敷设接地体,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支撑杆应设在人员不易触摸的地方并在地面上2m至地面下0.1m采取绝缘措施。(3接地体的选材和敷设要求: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体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水平接地体采用扁钢或圆钢。圆钢直径不小于10mm,扁钢截面积不小于100mm,其厚度不小于4mm,角钢厚度不小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