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输送机检验标准每台产品经制造厂技术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1. 出厂检验1.1一般技术要求1.1.1螺旋输送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1.1.2铸件应符合GB 9439和GB 11352中的技术要求。1.1.3焊铸件应符合GB/T 12469中的缺陷分级级的要求。1.1.4凡外协件、外购件应有合格证,并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装配。1.1.5涂漆前,钢材表面应进行除锈处理并应达到GB8923中Sa2或St3级的要求。1.1.6涂漆部分应涂底漆一层,面漆两层。漆膜总厚度为50100m,漆膜附着力应达到GB 9286中的2级要求。1.2整机技术要求1.2.1螺旋输送机的结构应保证:a.拆卸螺旋时,不用移动或拆卸驱动装置;b.拆卸中间轴承时,不用移动或拆卸螺旋;c.在不拆卸料槽和盖板的状态下可以润滑中间轴承。1.2.2螺旋输送机料槽内的螺旋槽几何轴线下的中间轴承截面积,不超过螺旋几何轴线下料槽有效面积的25%。1.2.3螺旋外径公差应符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