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第30类 - 糕点,茶,糖,米面,零食小吃,调味品 发布时间:2012-2-16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注释】第三十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本类尤其包括: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人类食用谷物(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非食用防腐盐(第一类);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婴儿食品(第五类);膳食补充剂(第五类);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3001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咖啡调味香料(调味品)300010,可可300024,可可制品300025, 咖啡300026, 未烘过的咖啡300027, 作咖啡代用品的植物制剂300028, 菊苣(咖啡代用品)300036, 加奶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