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2018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退课申请表院系 专业和行政班级学号 姓名 手机1、 请认真、工整填写本表;2、一张申请表只允许退一门课程,多填无效。申请期中退课课程信息(体育课、跨校选修课程、重修课程、已注明不得期中退课的课程除外)课程代码(务必准确)课程名称及学分 任课教师 上课时间及地点申请期中退课理由:个人承诺:我已知晓并愿意承担期中退课可能带来的后果。学生签字:年 月 日任课教师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学生所在院系审核意见(如申请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期中退课,此栏可不填写):签名(公章,无公章无效): 年 月 日开课部门审核意见(如申请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期中退课,此栏可不填写):
2、签名(公章,无公章无效): 年 月 日教务处审核意见:签名(公章,无公章无效): 年 月 日注:1.退课将直接影响个人教学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对个人学业影响重大,请谨慎选择;2.在期中退课前应知晓并承担退课带来的一切后果;3.审核通过的同学须于 4 月 26 日第九周周四(中午 12 点)5 月 4 日第十周周五(17 点)以统一身份认证方式登录 缴费。根据规定,学生期中退课,该课程学分的 50%计入教学计划之外学分,按照 125 元/学分标准缴纳课程学费。如,一门 2 学分的课程须缴纳期中退课课程学费为 125(2*50%*125 )元。逾期未缴费则视为正常修读,不予退课。4.缴费完成前为期中退课申请阶段,须按照课程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