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制度一、考核宗旨:为了加强食堂管理,明确责任,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二、考核对象:食堂所有工作人员。三、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分出勤、卫生和职责履行三块,对违反各项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将纳入月底工资考核,对于严重违章违纪者将解除用工协议。食堂所有工作人员的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和工会食堂主管负责,月底并将考核详细情况报财务部工资体现。四、考核制度: (一)出勤管理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离岗,供饭结束后,所有人员必须把食堂工作完成后方可下班,任何人不得提前离开。如违反扣除当月考核金10元。 2、事假必须得到工会食堂主管的同意,三天以上(含三天)假期须得到人力资源部批准,病假需出示相关病历、收费单据,事假、病假一天分别扣除当月考核金10元和5元。直系亲戚的婚假、丧假3天内不扣工资。 3、对工作期间聚众聊天、打牌、干私活、扰乱正常秩序者,第一次警告并扣除当月考核金20元,第二次将自行解除用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