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6 年新农村建设资金安排方案一、资金来源2016 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150 万元。二、文件依据关于开展“美丽乡镇” “美丽村庄”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郴统筹20162 号) 。三、奖补范围(一)市级美丽乡镇 25 万元。奖补 5 个美丽乡镇,每个 5万元。(二)市级美丽村庄 75 万元。奖补 25 个美丽村庄,每个3 万元。(三)美丽乡村创建村 50 万元。择优奖补面上美丽乡村16 个,每个 3 万元。四、奖补条件(一)美丽乡镇必须达到的条件1、科学编制乡镇规划。2、镇区达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要求。3、连片带动 3 个以上美丽村庄建设。(二)美丽村庄必须达到的
2、条件1、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22、村级集体年收入 6 万元以上,村民年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县域 30%以上。3、达到环境整治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要求。4、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非正常上访事件、计划外生育。五、奖补程序(一)组织申报各县市区上报符合奖补条件的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名单,按要求填报2016 年市级美丽乡镇奖补申报表 、 2016 年市级美丽村庄奖补申报表(二)现场复核1、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申请奖补的美丽乡镇、美丽村庄进行现场复核。2、根据现场复核评分从高到低提出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奖补名单。(三)研究审定1、将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奖补名单与市财政局进行会审。2、将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奖补名单报市农委党组研究审定。3、将美丽乡镇、美丽村庄奖补名单报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4、与市财政局衔接,发文下拨奖补资金。32016 年市级美丽乡镇奖补申报表乡镇名称(盖章):规划编制情况镇 区“五化”情况以镇带村情况县市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年 月 日县市区财政局意 见(盖章)年 月 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意见42016 年市级美丽村庄奖补申报表行政村名称(盖章): 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经济发展情况“五化”情况培育文明风尚情况县市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盖章)年 月 日县市区财政局意 见(盖章)年 月 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