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 -2017 年河湖执法检查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厅字201642 号)任务部署,加大河湖执法监管力度,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我部决定组织开展 2017 年河湖执法检查活动。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河湖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建立健全河湖执法巡查制度、严肃查处涉河湖水事违法行为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犯罪行为为执法重点,强化河湖执法监管,完善河湖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河湖水事违法案件频发势头,严格河湖管理与保护,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二、重点任务执法检查活动由水利部
2、统一部署,各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政策法规司会同建设与管理司负责对各流域、各地区执法检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于年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其执法事权范围内的执法检查活动,组织流域内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河流、湖泊、水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执法检查活动,配合流域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9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水资源保护、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采砂管理、河道清障、入河排污口管理和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等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主要执法检查内容,组织开展河湖(水库)执法检查和现场排查,全面检
3、查河湖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结合河湖分级目录,通过划片分区等方式,明确执法检查责任主体,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执法检查责任体系。采取分级执法检查、层级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强化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对检查的河段和项目,要进行登记造册(附表 1) ,全面掌握河湖(水库)涉水活动情况。(二)严格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项目(活动)的,要建立执法台账(附表 2) ,认定违法事实,落实执法责任主体,及时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或者限期整改通知书,严格依法查处:对可以补办手续的,要限期补办手续;对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的,要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对逾期不补办手续、补办手续未被批
4、准或者严重影响防洪的,要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对应当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件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依法属于其他业务主管部门处理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依法属于地方人民政府执法职责的,要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建议。(三)强化整改落实力度。对此次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项目(活动)整改意见、相关行政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的执行情况,要加强跟踪检查,尚未整改到位或者执行到位的,要- 10 -限期整改、执行。在本次执法活动中,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直接查处或者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拒不接受整改要求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或者查处督
5、办不力的,要积极争取各级河长的支持,挂牌督办,协调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四)严厉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涉嫌构成犯罪的水事违法行为,要依法移交 司法机关,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要加强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贯彻落实,强化河道采砂执法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建立河道非法采砂刑事案件移送制度,明确移送标准、移送程序、证据移交规则等,实现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五)完善河湖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将河湖执法监管作为各级河长的重
6、要职责任务。要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河湖执法监管各项任务。要认真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要建立健全执法巡查责任制,积极推行执法巡查网格化监管,强化河湖日常管理巡查、执法巡查、养护管理巡查的有效对接。要建立健全流域与区域、相邻区域之间、水利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合巡查机制、综合执法机制,深化跨部门执法合作,创新执法形式,强化执法信息通报,形成执法合力。要充分运用遥感、即时通信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对重点河湖(水库)岸线进行动态- 11 -监控,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不断提升河湖执法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三、时间安排(一)部署动
7、员阶段(3 至 4 月)水利部部署开展河湖执法检查活动,明确执法检查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等。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执法检查活动实施计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实施计划于 4 月中旬报送水利部政策法规司。(二)查处和督办阶段(4 至 9 月)1.自查阶段。组织开展河湖(水库)执法检查,对重点河流(湖泊、水库)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活动)严格依法查处。2.复查和督办阶段。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重大违法案件、拒不停止或者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重大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水行政
8、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水法规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抽查阶段(9 至 10 月)部政策法规司、建设与管理司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对重大违法案件实行部、流域、省挂牌督办,狠抓督办案件的查处落实。(四)总结阶段(11 月)- 12 -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进行总结,汇总本流域、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湖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见附表3、4) ,与典型水事违法案件基本情况(见附表 5) ,于 11 月底前一并书面报告部政策法规司、建设与管理司。结合水行政执法统计报送工作,河湖执法检查活动有关执法统计资料全部通过“水行政
9、执法统计信息系统”报送。水利部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13 -附表 1:2017 年河湖执法检查情况登记表暨日常巡查监督情况登记表表 号:A102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 号填报单位: 201 年 有效期至:201 年 月 日是否为河湖执法检查活动专项巡查 1 是 2 否1.巡查单位 2.巡查编号 (由系统自动生成)3.巡查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4.基本情况5.巡查重点 (可多选)1 河湖 2 水工程 3 水资源 4 水土保持 5 水务 6 水文 7 水利建设管理 8 其他6.巡查工作量6.1
10、 巡查河道长度 公里 6.2 巡查湖泊水库面积 平方公里 6.3 监管对象 个 7.出动执法力量7.1 出动人员 人次 7.2 出动车辆 车次7.3 出动船艇 航次8.现场制止处理行为个数 个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14 -附表 2:2017 年河湖执法检查活动水事违法案件登记表暨水事违法案件登记表表 号:A101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 号填报单位: 201 年 有效期至:201 年 月 日是否为河湖执法检查活动专项案件 1 是 2 否一、案 件 基 本 情 况1.案件名称及编码名称 编码 (由系统自动生成)2.发案地点2.1
11、 所属行政区: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行政区划代码 (由系统自动生成)2.2 所属流域: 1 长江流域 2 黄河流域 3 淮河流域 4 海河流域 5 珠江流域 6 松花江及辽河流域 7 太湖流域2.3 具体位置: 2.4 发现时间: 年 月 日3.案件立案情况 立案时间: 年 月 日4.当事人4.1 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4.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组织机构代码 5.简要案情- 15 -续表6.案件类型 10 河湖案11 河道(湖)利用 12 涉河建设项目 13 围垦河道与入海河口 14 河道采砂 15 其他20
12、水工程案21 一般水工程 22 水库大坝 23 其他30 水资源案31 取水许可 32 计量设施 33 节水 34 水质、排污口 35 水资源费 36 其他40 水土保持案50 水务案51 排水 52 供水 53 其他60 水文案70 水利建设管理案71 水利建设勘测设计 72 水利建设招投标 73 水利建设质量管理 74 水利建设安全生产 75 水利建设资质管理 76 其他80 其他案二、案 件 处 理 情 况7.案件处理程序 1 简易程序 2 一般程序8.案件处理措施 (可多选)10 行政处理11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2 责令补办许可手续 13 责令限期拆除 14 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15
13、责令停止施工16 责令赔偿损失 万元20 行政处罚21 警告 22 罚款 万元 23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万元 24 责令停产停业 25 暂扣许可证、执照 26 吊销许可证、执照30 行政强制措施31 查封或扣押设施 32 查封或扣押财物 33 其他9.案件执行情况_10 当事人自动履行20 行政强制执行 21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万元 22 拍卖或依法处理扣押设施财物 万元23 排除妨碍或恢复原状 24 代履行 25 其他10.损失情况10.1 伤亡 人10.2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11.结案情况_10 已结案 11 正常结案 20 其他方式结案结案时间 年 月 日20 未结案- 16 -续
14、表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情况12.行政复议情况 1 维持 2 变更 3 撤销4 和解 5 调解13.行政应诉情况 1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 撤销 3 变更4 确认违法 5 确认无效 6 其他四、是否为典型水事违法案件 1 是 2 否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17 -附表 3:2017 年河湖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表 号:C304 表制定机关:水利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 号填报单位: 201 年 有效期至:201 年 月 日指标 计量单位 代码 总队 支队 大队甲 乙 丙 01 02 031、巡查工作量 - -(1)巡查河道长度 公里 1701(2)巡查水域面积 平方公里 1702(3)巡查监管对象个数 个 17032、出动执法力量 - -(1)人员 人次 1704(2)车辆 车次 1705(3)船只 航次 17063、现场制止违法行为次数 次 1707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