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平方米)备注1光明新区 凤凰办事处甲子塘宝云纸厂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宝云纸业有限公司 10375 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功能;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4470.73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2光明新区 玉塘办事处玉律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玉普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2665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功能;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14616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含公共绿地和道路)
2、。3光明新区 公明办事处鸿大新城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金宝来投资有限公司 16959 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功能;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3000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4光明新区 玉塘办事处长兴科技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深圳市长圳长兴实业有限公司57631 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功能。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 8645平方米土地用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特别提示: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3.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