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8 年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 工程“杰出企业家”申报评审工作方案为认真落实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实施细则(津人才2018 8 号),按照 关于做好 2018 年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 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杰出企业家” 申报评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申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负责人。已入选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企业家” 项目人才,由市国资委党委按照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做好培养支持服务工作,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条件(一)个人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敬
2、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忠于企业、公道正派、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众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在行业和社会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2.在企业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拥有开放的市场意识、长远的战略眼光和国际化视野,经营管理理念先进,具备发现市场、创造市场、引领市场的能力,敢于挑战不确定风险,善于把握市场变化规律推动创新性变革,2工作中富有活力和激情。4.在引领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创新驱动、加速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绩效方面发挥了关键核心作用,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金融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3、带领企业抢抓“ 京津冀协 同发展” 和“一带一路” 发展机遇,在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抢占行业竞争优势上做出了突出贡献。5.民营企业人选一般应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二)企业条件1.我市优势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清晰、经营管理规范,具有较强行业竞争优势,主要经济指标位于国内细分行业前列,在我市能够较好发挥产业、行业或技术引领促进作用。2.企业经营业务达到较大规模,近年保持了较快增长,能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生产或建设类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综合营业收入在 3亿元以上,企业年度利税总额达到 2000 万元
4、以上,且近三年上述两项指标的年均增长率高于本行业平均水平;近三年企业年均 R&D 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 5%以上;拥有主营业务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或发明专利。商贸或服务类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知名品牌或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申报上年度主营业务(综合营业)收入在 5 亿元以上,企业年度利税总额达到 2000 万元以上,且近三年上述两项3指标的年均增长率高于本行业平均水平;近三年企业年均品牌营销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 1.5%以上。金融或投资类企业,拥有高水平金融创新产品、互联网金融技术或国内同业竞争优势,申报上年度综合业务收入在 10亿元以上,企业年度利税总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近三年上述两项指标的
5、年均增长率高于本行业平均水平;近三年企业产品技术研发和品牌营销投入达到一定规模并保持连续增长。三、申报评审程序1 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国有企业人选,按照单位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市管集团)负责组织推荐;其他经济成分企业人选,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荐。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于 5 月 15 日前将申报人选材料报市国资委党委,逾期上报的,不予受理。2.初审。市国资委党委负责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人选的申报资格以及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申报人数较多时,可通过函评方式对人选进行筛选。3.评审。市国资委党委制定评审
6、工作方案,报市人才办同意后组织评审。组建专家评审组,评审组一般由 7 至 11 人组成,设组长 1 名,根据推荐人选的专业分布和人数情况,聘请相关领域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和相关专业人士担任评委。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择优提出建议人选名单。4.公示。建议人选名单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后,在“天天问津”网、市国 资 委官网以及人选所在 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4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国资委党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5.审批。建议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天津市“杰出企业家” 人 选名单。四、材料要求1、纸质材料。申报人选填报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杰出企业家申报书一式 11 份,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一式 2份。申报书、附件用 A4 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相关附件材料进行书型装订并加盖骑缝章。2、电子版材料。申报时请提交相关电子文档,包括电子版申报书以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将附件材料扫描件统一制作成 PPT 形式。北辰开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北辰开发区管委会 504 办公室(北辰区永进道 88 号)。北辰开发区联系人:史玉华 杨兴雪,联系电话:26313333,电子邮箱:市国资委联系人:徐晓辉,联系电话:83603237附件: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杰出企业家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