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防雷建筑物,二类防雷建筑物,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措施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措施为了在不同建筑物上采取不同的防雷措施,将建筑物按防雷的要求分为3类。(1)一类防雷建筑物。属于一类防雷的建筑物有以下一些:具有特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如国家级的会堂、办公楼、大型博物馆、展览馆、特等火车站、国际性航空港、通信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物等。属国家级重点保护的文物建筑。超高层建筑物。(2)防雷措施:为防止直击雷,一类防雷建筑物安装的避雷网或避雷带的网格不应大于10m10m,保证屋面上任何一点距避雷带或避雷网都不大于5m。突出屋面的物体,应沿其顶部装避雷针,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可按45计算。一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引下线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4m。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装置,要求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处在雷电活动强烈地区的一类防雷建筑物,其防雷保护措施应满足以下要求:a建筑物顶部装设避雷网。b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的间距不应大于12m。c在建筑物的每层都设置沿建筑物周边分布的水平均压环。所有的引下线、建筑物内的金属结构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