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北京市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为落实北京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 年) 实施方案中关于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的任务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北京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 年) 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利用两年时间,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严控建筑垃圾运输道路遗撒,减少道路扬尘污染,确保干净整洁。二、工作任务(一)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一是开展道路分级清扫保洁。各区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 (DB11/T353-201
2、4)对辖区道路实施分级清扫保洁作业,重点道路(一级道路)每日机械冲洗 2 次以上。北京环卫集团等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对所承担的市级清扫保洁事权道路每日开展机械冲洗 2 次以上。二是明确网格街道保洁工作负责人。各区组织各街道结合辖区网格和保洁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人、负责区域和联系方式,并于 10 月 10 日前,由区环保局统一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工作完成情况于 10 月 15 日前,书面报市城市管理委。三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责任的考核、督导。市城市管理委- 2 -每月安排专人对全市城市道路进行抽查,对 60 条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进行检测,并按季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二)严格控制建筑垃圾运输道路
3、遗撒一是强化联合督导检查制度。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定期开展全市渣土运输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采取经济、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制度,构建渣土车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的闭环管理体系。二是严格源头管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和督促建设单位使用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密闭渣土运输车辆,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施工工地,协调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三是严格执法处罚。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对不符合地方标准、未实现全密闭运输、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的渣土车辆,依法予以查处。市交通委牵头,对道路遗撒的企业进行约谈整顿,对严重者取消其营运资质。四是完善渣土车辆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市交通委配合,构
4、建建筑垃圾运输全流程、全过程监管系统,实现执法处罚信息共享互联。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这项任务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 年)工作内容,目前已纳入市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资金和保障措施,明确主管领导、具体牵头部门和联络人,并于 2016年 9 月 15 日前报我委,确保任务按时展开、按质完成。(二)按时反馈。道路清扫保洁任务,各单位请于每月 26- 3 -日前将开展道路分级清扫保洁、一级道路每日机械冲刷 2 次以上情况,结合 2016 年重点工作任务反馈机制一并报送月度任务进展情况。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委做好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汇总收集工作,每月 26 号前将检查数量、处罚数量、处罚金额、工地停工停标数量、运输企业营运资质吊销数量等任务进展情况反馈。(三)跟进核查。各单位主管领导要定期调度,推动任务落实,市垃圾渣土管理处要认真收集汇总任务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按月、季、年向委专题报告,推进任务落实。(清扫保洁任务联系人:高茜,电话 87501177 转 108;传真:87501231;电子邮箱:)(建筑垃圾任务联系人:陈计划,电话 66056360;传真:66063166;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