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管理制度第一条、工地在开工前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生产工艺和特点、周边环境、进度安排等,及时对各个施工阶段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尤其是、三轴深搅桩施工阶段、预应力板桩施工阶段、冠梁施工阶段、土钉墙支护施工与土方开挖交叉阶段、工程收尾阶段都要特别做好重大危险源辨识,做好预防监控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第二条、对项目部自有机械设备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做好大中型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特种设备检测必须选用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单位或机构承担,相关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相应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第三条、5米以上深基坑必须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按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工作。第四条、针对施工现场容易出现的“小部位、大隐患”,“小工程、大事故”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节假日、麦(秋)收前后、冬(雨)期、复(开)工、交工期等事故多发期以及合作队伍、合作工程地的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机械伤害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第五条、制定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