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点A.1 土方开挖工程1. 【控制点】 (1) 对定位放线的控制(2) 基底超挖。 (3) 基底未保护。(4) 施工顺序不合理。(5) 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6) 未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或采用井点降水。(7) 基坑高边坡未保护。(8) 深基坑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 【预防措施】(1) 对定位放线的控制场地平整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措施加以保护,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边坡边缘。(2) 基底超挖根据结构基础图绘制基坑开挖基底标高图,经审核无误方可使用,需要和设计管理部确认地面构造做法,避免总包单位施工时由于超挖导致的回填。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临近基底时,派专业测量人员控制开挖标高。 (3) 基底未保护基坑开挖后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应预留 30cm 土层不挖,待基础施工时再开挖。(4) 施工顺序不合理。开挖时应严格按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