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MDSJ016 自然人信息采集审查工作细则本审查工作细则是对自然人信息采集的内部工作规则,核心内容是细化受理环节的要求,明确受理人员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明确监督措施,监督审查职权和责任。一、 项目信息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子项 项目类别XMDSJ016 自然人信息采集 无 公共服务项目办理指南:http:/www.xm-l-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符合条件,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不予受理通知) ,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告知纳税人补齐补正资料,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
2、内容通知) ,通知纳税人需补齐补正资料的内容。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相关采集表内容填写符合规定,受理纳税人申请并录入采集信息。(3)受理结果通知主管税务机关采集成功后,打印通知书通知纳税人。(二)审查环节与经办要求1.受理岗及其经办要求根据业务规范核对纳税人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且清晰2.办理岗及其经办要求由受理岗直接办理,录入采集信息与纸质资料信息一致且完整。(三)审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信息交叉审查。三、监督检查要求1.是否按照业务规程要求采集资料;2.采集信息是否准确且完整。四、投诉举报途径投诉举报的途径 (一)窗口投诉:市局机关:12366思明区局:2383255 湖里区局:6038115 集美区局:6685127海沧区局:6587800 同安区局:7891981 翔安区局:7889838直属分局:5318518 涉外分局:2221992 象屿分局:5655661 火炬分局:5768525(二)电话投诉:12366(三)网上投诉:http:/www.xm-l-(四)信函投诉: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效能办)电 话:5319879地 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70 号邮 编:3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