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基层领导干部要把廉洁自律作为思想境界、责任要求、一辈子的常修课。廉洁自律既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又是一个终身的课题,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事之道和为政之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1、不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2、不准贪污、挪用公款。3、不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本人的亲友参 与插手本系统的工程建设、林木销售、资产处置、物品采购 等经营活动。4、不准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开支费用。5、不准集体私分国有资产。6、不准参与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活动。7、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8、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9、不准挥霍浪费公共财产。10、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一、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集体资金、侵吞集体财产。二、不准以各种手段截留、克扣、变相侵吞各种直补和专项资金。三、不准借办理土地转让、发包、宅基地审批等事项收受当事人钱财。四、不准利用职务影响,为亲戚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