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实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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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1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实务第一节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实行出口退(免)税电子化管理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具体有两种方法,目前全国大部分实行的是单票对应法。1、单票对应法所谓“单票对应法”,是指在出口与进货的关联号内进货数据和出口数据配齐申报,对进货数据实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数量,计算出每笔出口的实际退税额。它是出口退税二期网络版审核系统中设置的一种退税基本方法。

2、在一次申报的同关联号的同一商品代码下应保持进货数量和出口数量完全一致,进货、出口均不结余。对一笔进货分批出口的,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分批申报单。企业在申报退税时,按照进货与出口关联对应申报,同一关联下的进货数量与出口数量必须相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存在以下四种进货出口对应方式:一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多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多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由于在单票对应法下,关联号是最小的退税计税单位,若关联号下的进货或出口业务票数过多,其错误发生的概率愈高。因此,为了提高企业退税数据审核的通过率,我们建议企业尽可能实现“一票进货对应一票出口”。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

3、购进金额退税率或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1) 对于第一、二种方式,退税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进货单价退税率例 1:某进出口公司 2004 年 3 月申报出口退税情况如下:关联号:AAA退税申报: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出口数量平纹布 52081200 2000 米退税进货: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数量 单价 计税金额 退税率 可退税额平纹布 52081200 2000 米 20 40000 13 5200 关联号:BBB退税申报: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出口数量色平绒 58012500 1000 米色平绒 58012500 1000 米色平绒 58012500 3000 米退税进货:商

4、品名称 商品代码 数量 单价 计税金额 退税率 可退税额色平绒 58012500 5000 米 30 150000 13 19500试计算该司 3 月份出口应退税额如下:关联号 AAA 应退税额200020135200(元)关联号 BBB 应退税额(1000+1000+3000)301319500(元)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23 月份应退税额合计为 52001950024700(元)(2)对于第三种方式,即出口一票进货多票,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关联号内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关联号内加权平均单价关联号内各笔进货计税金额/各笔进货数量例 2:某进出口公司 2004 年 2 月申报出口退

5、税情况如下:关联号:HHH退税申报: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出口数量女式全麻裙 62045990 6000 件退税进货: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数量 单价 计税金额 退税率 可退税额女式全麻裙 62045990 1000 件 80 80000 13 10400女式全麻裙 62045990 2000 件 50 100000 13 13000女式全麻裙 62045990 3000 件 120 360000 13 46800试计算该司 2 月份应退税额如下:关联号加权平均单价(80000100000360000)/(100020003000)90(元)2 月份应退税额6000901370200(元)(3)对

6、于第四种方式,即出口多票进货多票,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额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关联号内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关联号内各笔有效出口数量(关联号内 进货数量)关联号内加权平均单价关联号内各笔进货计税金额/各笔进货数量例 3:某进出口公司 2004 年 4 月申报出口退税情况如下:关联号:SSS退税申报: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出口数量弹簧床垫 94041000 1000 个弹簧床垫 94041000 2000 个弹簧床垫 94041000 3060 个退税进货: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数量 单价 计税金额 退税率 可退税额弹簧床垫 94041000 3000 个 800 2400000 13 3

7、12000弹簧床垫 94041000 3000 个 1000 3000000 13 390000关联号:GGG退税申报: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出口数量升降器 87082930 1000 套升降器 87082930 1500 套退税进货: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数量 单价 计税金额 退税率 可退税额升降器 87082930 1000 套 80 80000 13 10400升降器 87082930 1000 套 100 100000 13 13000 升降器 87082930 1000 套 60 60000 13 7800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3试计算该司 4 月份应退税额如下:关联号 SSS

8、应退税额=(1000+2000+3000)(2400000+3000000)/(3000+3000)13600090013%=702000(元)该关联号项下出口记录剩余出口数量 60 个,因无进项对应不能退税而被忽略,不再结转下期待退。关联号 GGG 应退税额=(1000+1500)(80000+100000+60000)/(1000+1000+1000)13%25008013%=26000(元)该关联号项下出口数量为 2500 套,进货数量为 3000 套,进货结余 500 套,剩余计税金额 40000 元,剩余可退税额 5200 元将被忽略,不再结转下期参与退税计算。因此:该司 4 月份应

9、退税额70200026000728000(元)。2、加权平均法 采用“加权平均法”是指出口企业进货按“企业代码部门代码商品代码”汇总,加权平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加权平均单价和平均退税率;出口申报按同样的关键字计算本次实际进货占用,即用上述加权平均单价乘以实际退税数量乘以平均退税率计算每种商品代码下的应退税额。审核数据按月(按期)保存,进货结余自动保留(注:二期网络版保留进货结余而忽略出口结余;一期网络版自动保留进货及出口结余),可供下期退税时继续使用。具体来讲:(1) 进货凭证审核后进货本次可用金额上期结余金额本期发生金额释放出口金额(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金额)进货本次可用数量上期

10、结余数量本期发生数量释放出口数量(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数量)进货本次可退税额上期结余可退税额本期发生可退税额释放出口退税额(指调整出口数据后返回进货已占用的可退税额)平均单价进货本次可用金额/进货本次可用数量平均退税率=进货本次可退税额/进货本次可用金额2、出口申报基本审核后出口进货金额出口数量平均单价应退税额出口进货金额平均退税率3、出口申报综合审核后,根据增值税进货凭证累计中(剩余)可用数量及出口数量对比确认实际退税数量,计算实退税额。出口进货金额实退数量平均单价应退税额出口进货金额平均退税率例 4:某进出口公司 2004 年 2 月和 3 月申报出口退税情况如下:1、2000

11、年 2 月申报进货情况:部门 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数量 单价 计税金额 退税率 可退税额01 木家具 94035099 5000 件 800 4000000 13 520000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401 木家具 94035099 1000 件 500 500000 13 6500002 木家具 94035099 1000 件 1200 1200000 13 15600002 木家具 94035099 1000 件 800 800000 13 1040002004 年 2 月申报出口情况:01 部出口木家具(商品代码 94035099)4000 件;02 部出口木家具(商品代码 940

12、35099)3000 件;2、2004 年 3 月申报进货情况:部门 商品名称 商品代码 数量 单价 计税金额 退税率 可退税额01 木家具 94035099 1000 件 900 900000 13 11700002 木家具 94035099 1000 件 1000 1000000 13 13000002 木家具 94035099 3000 件 1200 3600000 13 4680002004 年 3 月出口申报情况:01 部出口木家具(商品代码 94035099)3000 件;02 部出口木家具(商品代码 94035099)2000 件;经审核,上述实际购进出口单证均合法有效。用加权平

13、均法经计算机审核各月退税情况如下:1、 2004 年 2 月(1) 01 部门平均单价=(4000000+500000)/(5000+1000)=750(元)平均退税率=13%应退税额=400075013%=390,000(元)剩余进货数量=(5000+1000)-4000=2000(件)剩余进货金额=(4000000+500000)-4000750=1500000(元)剩余可退税额=(520000+65000)-390000=195000(元)(2) 02 部门平均单价=(1200000+800000)/(1000+1000)=1000(元)平均退税率=13%应退税额=2000100013%

14、=260,000(元)因 02 部门木家具本期出口数量进货可用数量,即进货不足,则本期按实际可退税额审核退税。出口结余 1000 件被忽略(二期网络版设置)出口记录分离出 1000 件结转下期待退(一期网络版)因此,该司 200402 应退税合计为(390,000+260,000)=650,000 元.2、 2004 年 3 月(1) 01 部门平均单价=(1500000+900000)/(2000+1000)=800(元)平均退税率=13%应退税额=300080013%=312,000(元)经综合审核后,将上期进货剩余可用金额、税额直接计入,自然消除因平均单价计算造成应退税额的差异。(2)0

15、2 部门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5二期网络版计算方法:平均单价=(1000000+3600,000)/(1000+3000)=1150(元)平均退税率=13%应退税额=2000115013%=299,000(元)剩余数量=(1000+3000)-2000=2000(件)剩余金额=(1000000+3600000)-20001150=2300000(元)剩余可退税额=(130000+468000)-299000=299000(元)因此,该司 3 月份应退税额=312000+299000=611000(元).一期网络版计算方法平均单价=(1000000+3600000)/(1000+3000

16、)=1150(元)平均退税率=13%应退税额=1000115013%+2000115013%=149500+299000=448500(元)剩余数量=(1000+3000)-1000-2000=1000(件)剩余金额=(1000000+3600000)-10001150-20001150=1150000(元)剩余可退税额=(130000+468000)-149500-299000=149500(元)因此,该司 3 月份应退税额=312000+448500=760500(元).(二)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1、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 12 类出

17、口货物(财税2003222 号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列外),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其计算公式为: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6%或 5%例 5:某一外贸企业 2004 年 5 月份出口从某一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特准退税木制工艺品 6000 件,普通发票列名的单价为 159 元,金额为 954000 元,试计算该企业出口工艺品的应退税额。工艺品不含税进价

18、=普通发票金额/(1+征收率 6%)=954000/(1+6%)=900000(元)应退增值税额=购进价格退税率=9000006%=54000(元)2、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 5%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6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 12 类出口货物(财税2003222号规定不予退税的货物列外),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如果实际退税率高于 6%退税率的按 6%退税,低于 6%退税率的按实际退税率退税。(三)外贸

19、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四)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税的计算1、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出口,除退还其已纳的增值税外,还应退还其已纳的消费税。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计算公式分别为:(1)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应退税款=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消费税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应退税款=出口数量单位税额(3)实行复合

20、计税方法: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定额税率+出口销售额比例税率注:消费税双重征税是税收政策新变化。以往的消费税征税是按照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方法计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184 号文对于酒类产品消费税规定采用复合计税方法。外贸企业在申报退税资料时,须提供定额和定率专用税收缴款书(财税2004101 号出口企业不再实行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不适用于消费税)。2、外贸企业采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出口,其应退消费税按上述公式计算确定。在关联号内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每笔出口的实际退数额,出口及进货均不结余。例 6:某一外贸出口企业从某化工厂购进一批化妆品并全部出口,购进单价为 50 元,

21、数量为 2000 支,税额 17000元,退税凭证齐全。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 30%,试计算该批化妆品的应退消费税税额。应退消费税额=购进出口货物的进货金额消费税的税率=20005030%=30000(元)二、内资生产企业、三资(生产)企业退(免)税的规定下面从增值税和消费税两方面介绍生产企业(含准予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计算办法。生产企业出口增值税应税货物退(免)税的计算,应按“免、抵、退”的办法计算。(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

22、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

23、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例 7:一般贸易某生产企业 1 月出口货物 10,000 美元,内销货物 RMB30,000 元,当月发生进项税额 RMB9,000 元。假设:(1)生产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当期出口货物单证已齐,美元汇率 8.27;(3)

24、货物征税率 17%,退税率 13%。1、 主要会计分录如下:(1)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 30,000.0017%=5100.00借:应收账款 51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2)购进货物发生进项税额 9,000.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000.00贷:应付账款 9,000.00(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结转出口成本USD 10,0008.27(17%13%)=3,308借:主营业务成本 3,308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3082、 抵退税计算:应纳税额=5,100(9,0003,308)=-592(留抵税额 59

25、2)免抵退税额=USD10,0008.2713%=10,751应退税额=592(59210,751)免抵税额=10,751592=10,159 3、 丁字表格:应交增值税借方 贷方 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合计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合计9000 5100 3308 592 9000 9000主营业务成本 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3308.00 592.00 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8例 8:进料加工贸易某生产企业 1 月出口货物 10,000 美元,内销货物 RMB30,000.00 元,当月发生进项税额 RMB9,000.0

26、0 元,当月购进免税料件 8,000 美元。该企业实行“购进法”,无上期结转的免税料件抵减额。1、 主要会计分录如下:(1)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 30,000.0017%=5100.00借:应收账款 5,1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5,100.00(2)购进货物发生进项税额 9,000.0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9,000.00贷:应付账款 9,000.00(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结转出口成本USD10,0008.27(17%13%)USD8,0008.27(17%13%)=661.60借:主营业务成本 661.6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

27、出)661.602、免抵退税计算应纳税额=5,100(9,000661.60)=3238.40(留抵 3,238.40)免抵退税额=USD10,0008.2713%USD8,0008.2713%=2150.20应退税额=21, 第二节 加工贸易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工贸易分为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分别按财务核算方式、海关监管程序和税收征管办法的不同确定。一、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一)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的概念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了加工出口货物而用外汇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

28、零部件和包装材料(以下称进口料件),经加工生产成货物收回后复出口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对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分别采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1、 对特准设立的保税工厂,其进料时予以保税,加工后对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内销部分(不出口部分)予以征税。2、 对签有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对口合同(包括不同客户的对口联号合同)的进料加工,经批准可对其进口料件予以保税,加工后实际出口部分予以免税。3、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料件可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百分之八十五或百分之九十五作为出口部分免税,百分之十五或百分之五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可按实际出口情况向

29、海关申请补税或退税。(二)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就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环节看,退税的办法与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但由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在料件的进口环节存在着不同的减免税,因此,同属采用作价加工方式使用的进口料件加工生产的货物,对已实行减免税的进口料件必须实行进项扣税,使复出口货物的退税款与国内实际征收的税款保持一致,因此,在计算复出口货物退税时,如按增值税、消费税适用退税率(税额)计算退税,而不考虑进口料件实际上并未全额征税的因素,将会出现把进口料件在进口环节已减免的税款也退给企业,造成多退税的现象。为了加强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

30、理,对不同形式的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分别按不同的办法处理。下面就不同的企业类型作一介绍。1、 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出口退税的规定外贸企业进料加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料件进口采取作价销售方式,既作价加工。另一种是料件进口采取委托加工方式。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9进口料件采取作价销售方式外贸企业进口料件采取作价销售方式的,由于退税率发生变化以及本着税负公平的原则,进料加工退(免)税政策相继做了几次补充规定,为了更好的了解该业务,有必要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进料的相关文件做一陈述。 国税发1994031 号第二十一条;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

31、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扣抵。财税字199714 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其征税或抵扣税款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 管理办法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但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抵扣进料件的税额时,应按照出口货物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国税发2000165 号文件第四条;外贸企业从事的进料加工

32、复出口货物,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抵扣;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抵扣。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外贸企业采取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出口货物的退税,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适用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的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金额,依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对进口料件实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凭海关完税凭证,计算调整进口料件的应退税额。2、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出口

33、退税的规定。1995 年 7 月 1 日前,自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基本上实行不征不退的政策,即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按出口货物国内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进项税额退税(先征后退办法),或在内销货物应纳税款中抵扣,如进口料件免税,进项税额为零,退税额为零。1995 年 7 月 1 日降低出口货物退税率后,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对其进口料件应先根据海关核准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盖章后,再将此申请表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准许其在计征加工成品的增值税时,这部分进口料件按规定的征税率计算税款予以抵扣。货物出口后,比照一

34、般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其退税或抵免税额时,应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规定的退税税率计算税额并予以扣减。(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免)增值税计算规定1、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免)税计算规定出口企业将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的申报表报送主管征税税务机关,征税税务机关据此可按规定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款,但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交税款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在其应退税额中抵扣。调低退税率后,由于征、退税率有差异,现行政策规定实际应抵扣税额,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抵扣;凡

35、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抵扣。从而保证进料加工业务在国内加工生产环节能按照增值税的原理计征加工货物增值部分的增值税款。同时也保证出口企业将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按一般贸易的原理作自营销售后,其进口料件已减免税部分不再计算退税。(1)对进口料件采取作价加工方式复出口的,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征税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出口企业不得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取得的海关征收增值税完税凭证交主管征税税务机

36、关作为计算当期进项税额的依据,而应交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作为计算退税的依据。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10外贸企业采用作价加工方式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未按规定办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相应的复出口产品,外贸企业不得申请办理退(免)税。对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复出口的,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金额原辅材料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2、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计算规定1995 年 7 月 1 日前,自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基本上实行不征不退的政策,即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37、,按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退税或在内销货物应纳税款中抵扣。如进料免税,进项税额为零,退税额为零。1995 年 7 月 1 日降低货物退税率后,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对其进口料件应先根据海关核准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报级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盖章后,再将此申请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准许其在计算加工成品的增值税时对这部分进口料、件按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抵扣(通常称之为虚拟进项税额,从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扣减)。货物出口后,比照一般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计算其退税或免税额时,应对这部分进口料件规定退税税率计算额并

38、予扣减。(3)出口企业在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有两种办法:一是购进法;二是实耗法。 购进法购进法是从事进料加工的生产企业在进口料件报关进口入库后,将进口报关单进口额折合计算出海关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乘以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和退税率之差,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从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扣减(通常也称“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进料加工税收管理办法。 实耗法实耗法是从事进料加工的生产企业在进口料件报关进口入库且将复出口货物出口后,根据该批复出口货物的数量金额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规定出口的数量金额计算出当期海关核销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乘以复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和退税率之差,

39、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从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扣减的进料加工税收管理办法。目前全国大部分是实行“购进法”,购进法操作简便,减少出口企业资金占用,但是不便监管。因此对采用此办法的,退税机关及时检查核销情况,特别是有些特殊情况,如:进口料件在一本手册上,其中有部分复出口,另一部分间接出口(深加工结转)等。(3)实行“免、抵、退”办法计算退税的生产企业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不得免抵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

40、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进项税额3、对从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的进料加工业务,税务机关在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应退税额或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时,均不予抵扣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按规定征税税率或退税税率计算的税额。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复出口货物的免税规定(一)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的概念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是加工贸易中的又一种贸易方式,它一般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材(必要时也提供些技术设备),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费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的确定,一般以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为准。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一般是外商在交付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时,我方开出远期信用证,加工成品交外商,外商开出即期信用证,两信用证之差即为我方收取的加工费。这种形式通常又被称为“各作各价”或“对开信用证”业务。(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办理免税证明的规定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如何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划分,征税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存在一定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行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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