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华区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回城生、社会考生报名工作安排一、报名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考条件,户籍属成华区,在外省(市、区)或本省范围内跨地区(成都市外)借读或补习的应、往届毕业生中,普通文、理科考生以及非艺术、体育类对口职教高职类考生。二、 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11 月 1 日 10:0011 月 6 日 12:00(11 月 5 日周日休息,不报名)考生带上相关材料到区招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录入报名信息。2、确认时间:11 月 9 日下午 1:00 - 4:00。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区招办确认报名信息、采集照片、指纹等信息。3、缴费时间:11 月 23 日上午
2、9:00-24 日 15:00,网上缴费。三、考生报名应交验的材料:1、本人学历证明:(1)应届生(回城生)提供“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和学籍管理部门学籍专用章的应届高三毕业证明及学籍信息表 ”。(2)往届生交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高中毕业档案。(3)没有毕业证的社会考生须提供同等学力证明。2、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四、费用(暂按 17 年标准收取):1、文化考试报名费:130 元/人(网上缴纳) 。2、高考体检费 55 元/人(报名时交现金) 。成 华 招 办2017 年 10 月 26 日附:有关“同等学力证明”的说明:1、说明该考生是否已达到高中同等学力。特别说明该考生是否高中在校生(高一、高二在籍学生)或高校在籍学生。 (高中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和高校在校生均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2、 “同等学力证明”应由主管教育的部门出具,非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仅作参考,不能作为 18 岁以下考生同等学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