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改善空气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以应急促管理、促减排、促环境质量改善,使应急期间严格的管理措施逐渐提升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二)编制依据 x环境保护法、x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X政办字2018X号)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适用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