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乡镇干部激励机制的调研报告一、基本现状(一)机构不对称。XXXX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委、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青、妇等机构和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不设办事机构,其具体事务由党政办公室或其他办公室承担,领导实行交叉任职或兼职。在领导职数上,乡镇定党委书记X名(兼任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X名,党委副书记X名(其中X名同时担任乡镇长,一名担任纪委书记),乡镇副乡、镇长根据乡镇的实际进行设置,政法委书记与武装部部长实行一肩挑,人大专职副主席X名。根据乡镇的实际,综合设置XX个(有的乡镇设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如XX镇)办事机构,将人事关系由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合并调整为XX个(有移民工作任务的乡镇成立移民工作站),相对特区XX个部门单位来说,乡镇每个单位和机构都承担着上级多个部门的业务工作任务。加上教育、农业、畜牧等单位人员上划管理后,乡镇对上划人员看得见管不着,机关是管得着,看不见,出现了既没达到技术业务管理的要求,又没有把技术业务从乡镇工作中脱离出来,导致相互推诿、争权的现象发生,减弱了乡镇抓工作的力量。(二)权责不一致。一是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