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置换与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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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邯郸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置换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科研、创造发明、创意经营等创新创业活动,培养“毕业能就业,就业能上岗”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以我校学生名义,在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参与课题、考取专业资格证书等创新创业活动中,通过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认定和审核、学校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第三条 凡就读于我校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均可申报创新创业学分。第四条 学生

2、在校学习期间,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同一项目不累加得分,只记最高创新创业学分分值;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取最高值计,不重复计算;同一项目跨年度再次获得更高档次奖励,以计算补差值的方式记录学分。第二章 创新创业学分的范围与置换第五条 创新创业学分的类型包括:“创业类” 、 “学科竞赛类” 、 “培训类” 、 “科研类” 、 “技能类”五部分。1.“创业类”是指经工商部门批准创办半年以上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创办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以及鉴定具有应用价值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向社会转让、出售,产生较大效益的软科学成果;其它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的成果所获得的相应学分。2 “学科竞赛类”是指包

3、括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等经过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3.“培训类”是指学生每学期参加二级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培训所获得的学分。4 “科研类”包含课题、论文与著作三方面内容,是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横向或纵向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著作,以及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等方面所获得的相应学分。5 “技能类”是指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认证的各类行业从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证书而获得的相应学分。6.多人参与的项目按排名比例分配,参照附件 1。2第六条 创新创业学分置换1. 创新创业学分采取积累置换制,每 10 分置换创新创业 0.1 学分,

4、具体各类别分数评定标准详见附件 2。2学生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经学校鉴定具有应用价值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向社会转让、出售,产生较大效益的软科学成果可申请毕业设计(论文)简单化或替代毕业设计(论文)3.学生最多可置换 6 个创新创业学分,超培养计划中规定分值部分,可以申请用来替代培养计划中的公共选修学分课程。第三章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程序第七条 各学院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教务处负责异议的裁决和奖励学分的最终认定。第八条 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受理创新创业学分的申报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邯郸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 (附件 3)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原件和

5、复印件,交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公示后,填写邯郸学院申请创新创业学分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 4)统一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具体实施程序为:每个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五周为学生申请时间,第八周为二级学院审核公示时间,第十周为学校教务处审批时间,第十三周为反馈二级学院登记学分时间。第九条 对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当年的 5 月 8 日-20 日单独受理一次,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的 4 月 30 日。第十条 对在申请奖励学分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以考试作弊处理。对帮助申请人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3附件 1:多人参与项目比例分配排名及比例 单人 二人 三人 四人 五人第一 100% 60% 50% 40% 30%第二 40% 30% 30% 20%第三 20% 20% 15%第四 10% 10%第五 5%4附件 2:各类别分数评定标准10 分置换 0.1 学分类型 内容、等级 分值 认定依据创业半年以上的企业 60 分创业一年以上的企业 80 分创业二年以上的企业 100 分获得授权的专利 100 分创业类鉴定具有应用价值并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向社会转让、出售,产生较大效益的软科学成果;其它具有一定应用价值的成果。100 分国家级一等奖 100 分国家级二

7、等奖 80 分国家级三等奖 60 分省部级一等奖 80 分省部级二等奖 60 分省部级三等奖 40 分市级一等奖 60 分市级二等奖 40 分市级三等奖 20 分校级一等奖 40 分校级二等奖 20 分学科竞赛类校级三等奖 10 分相关证书或文件培训类 每学期参加学院或学校组织的创新创业培训并提交心得 10 分/次 相关考勤和心得国家级 100 分省部级 80 分市级 60 分科研、教研课题校级 40 分核心期刊;国际会议 100 分一般期刊;国内会议 80 分论文其它刊物 60 分独立或主编完成学术著作(12 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100 分著作参加教师主编(著)的学术专著和译著并公开出版 6

8、0 分根据课题的申报材料、结项材料,以及科研处提供证明科研类参加校内实验室开放项目 10 分/4 学时 实验记录无级别或初级 30 分中级 60 分技能类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认证的各类行业从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证书 高级 100 分相关证书;同类证书不累计56附件 3: 邯郸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姓名 学号 联系方式学院 专业申报学分主要事项 申请学分合计: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指导教师或审核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二级学院审核意见同意给予:创业类学分:学科竞赛类学分:培训类学分:科研类学分:技能类学分:创新创业学分合计:负责人签字: 二级学院盖章: 年 月 日学校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说明:1、此表用于申请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之外的创新创业学分。由学生本人在每个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五周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2、创新创业学分佐证材料复印件附在表后。一式两份,二级学院审核后,学校教务处、二级学院各留存一份。7附件 4:邯郸学院申请创新创业学分学生信息汇总表二级学院:姓名 年级 学号 学分类型 学分数负责人签字: 二级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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