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随后人类根据时代、背景以及学科的不同,赋予了信用多种多样意义。可以从几个层面来对信用做出理解: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是指借贷双方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关系,但凡“契约”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是当时交割的,存在时滞,就存在信用;第二层含义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契约”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肩负的义务;而在信用创造学派的眼中,信用即为货币,货币就是信用,信用创造货币,信用形成资本。笔者认为农村信用体系大体是指金融机构,借贷者以及农村基层政府三者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金融环境,其中农村中小企业为主要借贷者。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相对于我国城镇的信用体系,农村信用体系显然有许多更不完善的地方,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信用体系的建设缺少法律的保障和制约 主要集中体现在立法不健全和执法力度低两个方面,我国不仅缺少关于农村信用的具体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失信行为的详细惩罚措施,而且对失信行为的制裁不足,不仅使失信行为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滋长了一些个人和企业的恶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