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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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 国 共 产 主 义 青 年 团柳 州 市 委 员 会 文 件柳青发 201122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2011 年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推荐和签约工作的通 知各县区团委,市直机关、柳东新区、教师团工委,各大中专职技校团委,各基层团组织:为进一步深化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有效服务于青年,逐步建立健全见习基地运行机制,切实为广大青年就业创业提供见习学习的平台,经团市委研究,决定将 2011 年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以下简称“见习基地”)的推荐及签约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民创业提升年” 精神,继续按照团中央下发的

2、关于创建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的指导意见的部署,全力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2二、工作目标2011 年,为进一步推进见习基地工作,要重点推进大中专职技校建立见习基地,抓好见习青年与见习岗位之间的对接,完善见习基地的管理机制,推动见习基地常态化管理。要进一步盘活存量,提高增量,全市要新增 109 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提供岗位 1500 个,实现见习上岗 1200 人。三、工作内容(一)见习基地的申报1.见习基地的创建条件为:(1)有提供见习岗位的意愿;(2)具有承担见习任务的能力;(3)见习期一般为 2 至 3 个月;(4)能够为见习青年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一定的生活补助;(5)见

3、习结束后,能够为见习青年出具鉴定;(6)在同等条件下,能够优先录用在本企业见习的青年。2.各级团组织要与申报企业签订合同(参考模版见附件 2),合同一式三份,交由团市委备案一份。3.填写共青团“青年就 业创业见习基地” 信息月报表(附件 3),并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信息报至团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同时将信息录入团中央“ 工作台帐录 入系统” (网址: http: /),各县区上半年的任务数要在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并录入完毕,下半年的任务数要在 12 月 31 日以前完成并录入完毕,各大中专职技校上、下半年的任务数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并由团市委统一录入。4.各级团组织推荐的见习基地一律以签订

4、合同及录入团中央“工作台帐录入系统”为准。(二)见习基地的管理31.各级团组织在筹建见习基地时,要注重突出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质量,要选择适应社会需求的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努力提高见习岗位对青年的吸引力,增强青年见习的受益度。2.见习基地和见习青年的组织对接工作,一般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区、学校团委进行组织对接、协调和跟踪服务。各级团组织可依托团属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招聘会、网站等形式,做好见习基地和见习青年的对接工作。3.各级团组织要做好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见习岗位和见习青年相关台账,做好工作的积累和总结,并及时向团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反馈有关情况及信息。4.各级团组织按照规定样式(名称为

5、:柳州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落款为:共青团 XX 委员会,X 年 X 月)统一制作见习基地牌匾授予考核合格的见习基地。四、工作要求1. 各县 区、学校团委要按照2011 年全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目 标任 务分解推 进表(附件 1)的任 务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见习基地(多者不限)。2.无论哪种渠道,凡申报见习基地用工企业的青年管理者或负责人,均应纳入团组织联系和服务的范围,特别是要做为“青年能人” 来对待,尤其是在政策协调、培养表彰、贷款融资等方面,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照顾。3.见习基地的创建是一个长效、持续的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注重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广

6、泛宣传,加强引导,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影响效果。未尽事宜请与团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联系。联 系 人:潘丽桃 联系电话:0772-2819926、28274234传真电话:0772-2832155电子信箱:附件:1.2 011 年 全 市 “青 年 就 业 创 业 见 习 基 地 ”目 标 任 务 分 解 推 进 表2.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 基地” 合同参考模版3.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 基地” 信息月 报表4.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 基地” 办 法(试行)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 2011 年 3 月 19日主题词:共青团 见习基地 推荐 通知 共青团柳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1 年 3 月

7、 19 日印发 5(网络传输)附件 1:2011 年全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目标任务分解推进表单位名称 上半年见习基地数 下半年见习基地数 合计柳江县 2 3 5柳城县 2 3 5鹿寨县 2 3 5融水县 1 2 3融安县 1 2 3三江县 1 2 3城中区 2 3 5柳北区 2 3 5鱼峰区 2 3 5柳南区 2 3 5柳东新区 2 3 5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2 3 5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 3 5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 3 5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2 3 5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 3 5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3 5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 1 2 3广西商业学校 1 2 3广西工艺美

8、术学校 1 2 3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 1 2 3柳州市交通学校 1 2 3柳州市卫生学校 1 2 3柳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1 2 3柳州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1 2 3柳州市技工学校 1 2 3柳州市第二技工学校 1 2 3总合计 41 68 1096附件 2:县 ( 区 、学 校 ) 共 青 团 “青 年 就 业 创 业 见 习 基 地 ”合 同 (参考模版)甲 方:_(企业)乙 方:_ (县、区、学校团委)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建立县(区、学校)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事宜签订 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合作目的第一条 建立共青团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目的是接收应届

9、大中专职技校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职技校学生和青年农民工进行就业见习, 为其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业选人用人提供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二、合同期限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协商确定。三、合作方式与内容第三条 甲方在合同期限内,与乙方合作建立_个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需求招收青年,并选派到甲方进行见习。第五条 见习期间,见习生的见习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和工作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协助。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制定见习管理制度,同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第七条 安排见习生具体见习岗

10、位,见习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7第八条 负责见习生在岗期间的管理,有权要求见习生遵守甲方各项规定。第九条 乙方提供的见习生名单报甲方后,甲方在见习生到岗前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 元人民币;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足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具体金额由甲方同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规定;为见习生见习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见习生休息权;保障见习生在见习岗位的安全。第十条 对见习生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及时间由甲方确定。第十一条 见习结束,甲方应为见习生出具见习鉴定。第十二条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见习生。第十三条 甲方未能履行上述义务,乙方有权

11、终止本协议,并摘掉乙方授予甲方的“ 见习基地 ”牌子并予公告。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 乙方协助甲方对见习生进行管理,加强见习生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见习生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见习生见习情况进行联系和跟踪,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第十五条 面向青年公布甲方见习岗位信息,向甲方提供见习生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在读学校或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兴趣爱好或特长等信息),组织见习生到甲方进行见习。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生效。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

12、终止本合同。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由乙方报送团市委备案。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5年 月 日 年 月 日9附件 3: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信息月报表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见 习 条 件序号 见习基地名称 见习岗位名称 见习人数 招 收 对 象类 别 文 化 程 度 专 业 技 能见 习时 间 基 本 待 遇 联系电话 备注12345678910注:“见习岗位名称 ”为部门 或厂(车间)名称;“招 收 对 象 类 别 ”为 在 读 、应 届 、历届、下岗失业青年或青年农民工;“见习时间”为月至月

13、;此表可复制;若本月无新增见习基地及见习岗位,则填“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10附件 4: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的指 导 意见(试行) 的通知(中青办发 20093 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团“青年就 业创业见习 基地” 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中青办发200915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 见习基地”)是指:经团中央、省级团委、地市级团委或县级团委、学校团委等审核建立的、为青年提

14、供 10 个以上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第二条见习基地工作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已毕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进城务工青年。第三条见习基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体现社会公益的基础上,坚持择优原则,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积极组织青年上岗见习,帮助青年提高社会化技能、增强就业创业能力。通过见习工作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搭建平台。第四条见习基地的工作机构是:团中央、省级团委、地市级团委见习基地联合办公室和县级团委、学校团委。第五条见习基地工作的基本原则:(一 )三 级建立。团 中央、省级团委、地市 级委分别联系企事业单位建立见习基地。学校团委可利用自身资源建立见习基地并自主使用。(二 )三 级授牌。稳 定提供 10 个以上 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即可授予“ 共青 团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 基地” 牌匾。原 则上谁建立、谁授牌、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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