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供热系统发生事故,造成集中供热面积200万以上完全停热超过72小时;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供热、发电设备事故;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供热系统发生事故,造成集中供热面积100万以上完全停热超过48小时;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供热、发电设备事故;或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供热系统发生事故,造成集中供热面积50万以上完全停热超过48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500万以下;或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较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供热系统发生事故,造成集中供热面积30万以上完全停热超过48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下;或发生一次性死亡12人一般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本预案适用于苍山县城市规划区内一般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由苍山县市政管理局报苍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相应预案。一般以下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由集中供热单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