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3、应急预案的编制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3.1.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1.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要求;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3.2项目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