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幼儿园管理的意见1. 强化教育部门的主管职责。市区学前教育实行政府领导、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协作的管理体制。以区为主,区镇(街道)共建,逐步促进集体办园向教育部门办园转型。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所有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幼儿园规范招生、财务收支、食堂运营、队伍建设、保育教育、综治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和谐发展。2. 明确举办者和园长的责任。幼儿园的举办者(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是办园的责任主体,承担为幼儿园配齐配足合格师资、提供充足办园经费、维护园舍设施安全、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等责任。落实幼儿园法人登记制度,明确公办幼儿园独立法人地位。园长是幼儿园常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治园意识,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民主参与的现代管理制度,增强园长、教师法治观念和依法管理、依法执教能力,推动幼儿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二、加强招生管理,进一步强化幼儿园规范办园意识 3. 规范招生管理。幼儿园招收3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