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推进“警示教育月”活动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把握教育重点,持续深入推进。 1、深入开展“两个责任”教育。特别是要结合“警示教育月”活动的开展,认真学习领会_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既明确工作责任,也明确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发生腐败案件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2、深入开展“反对四风”教育。“四风”问题有其顽固性和复杂性,稍有松懈、抓得不紧就会反弹。我们一定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结合这次“警示教育月”活动的深入推进,在全市开展一次整治“四风”回头看。重点看一看学习教育深入不深入,查摆问题准确不准确,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