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本市建筑施工领域事故总量在“十三五”末期基础上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具体包括: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大于80%; 2、申请施工许可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优良率80%; 3、建筑工地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事故统计全口径,不分责任和事故类型)相比2020年全年总量均下降20%。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贯彻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将领导带班情况纳入到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通过刷脸考勤、影像留痕等方式,固化领导带班执行情况。 二是强化三类人员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上岗证书。 三是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