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河长办的精心指导下,我镇严格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围绕“河(湖)长制”六项重点任务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现根据县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对我镇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自评。一、基本情况 我镇境内的河湖库渠有处,其中湖泊(瓦埠湖)处,涉及个村。县级方案确定的处重点河湖库渠流经我镇的有处,(保义分干渠、分干渠、石集分干渠、瓦埠湖、陡涧河及安丰塘水库)由县、镇、村主要负责同志分级担任区域河长湖长;镇内跨村的支渠条,机站渠条,小()型水库座、小()型水库座,主要塘坝口,均由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一级河长,流经村主要领导担任二级河长,流经村民组设立三级河长,设立镇级位河长、村级位河长,确定名水利站人员专职负责搜集整理河湖库渠基本信息,编写“一河(湖)一策” 实施方案、建立一河一档、信息报送等办公室日常工作,并从河长制成员单位抽调部分人员充实到河长办参加河长制工作。二、河湖长制工作自评 (一)、河长湖长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情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