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20年冬春救助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XX市应急管理局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XX市扶贫局关于组织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坚持“重点救助、分类救助、无偿救助”原则; (四)坚持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 二、冬春救助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坚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冬春救助规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合理确定救助时限、救助标准、救助范围和需救助对象,建立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助台账,规范管理使用款灾资金,及时、有效开展冬春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冬春救助时限和标准 (一)根据国家规定,冬春救助时限自2020年12月1日2021年5月31日,时间6个月。 (二)冬春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重点救助、分类救助”原则,在调查摸排基础上,严格界定一般救助对象和重点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