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公共生活用水单位用水情况表表 号:京节水 11 表制表机关:北京市水务局批准机关:北京市统计局2009 年 批准文号:京统函200911 号执行期限:2010 年 1 月 31 日止一: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编号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管水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单位主业性质机关 写字楼 科研机构 医院 宾馆饭店 旅馆 普通高校 其他高等教育学校 普通中等学校 小学 幼儿园 餐饮 商场 其它总建筑面积 (m2) 绿化面积 (m2)供暖面积 (m2) 供暖方式 市政集中供暖 自建 锅炉供暖供冷面积 (m2) 供冷方式 中央空调 非中央空 调是否建有中水设施 是 否 中水设施运行状况
2、正常 停用 在建中水设施处理能力 (m3) 中水设施年利用量 (m3)是否取用市政中水 是 否 取用市政中水利用量 (m3)是否建有雨水利用工程 是 否 雨水利用工程类型 收集 利用 透水砖 下凹式绿地 渗井(沟)雨水利用工程年利用量 (m3) 雨水利用工程蓄水能力 (m3) (m3) (m3) (m3)是否是节水型创建企业(单位) 是 否 创建类别 市级 区级注:中水设施年利用量、雨水利用工程年利用量指 2009 年 1-9 月利用量二:水表信息1、自来水表号2、自备井水表号三:用水信息2009 年用水情况:2009 年用水量 计划水量 (立方米)实用水量(2009 年 1-9 月) (立方
3、米)注:年用水量指 2009 年 1-9 月用水量以下部分由主业性质为机关、写字楼、科研机构、医院、宾馆、旅馆招待所、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餐饮、商场 11 个公共用水行业单位填报:四:分类用水信息(一)办公用水类1、机关类 (指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主要用水性质为办公用水的单位)在编职工人数 (人)职工人数非在编职工人数 (人)行政级别 正部级 副部级 正司( 局)级副司(局)级 处级 处级以下建筑面积 (m2) 年外来人员人次 (人次)有无职工食堂 有 无 有无职工浴室 有 无2、写字楼类写字楼级别(请选择划“”) 甲 级 乙级 丙级 丁级办公人数 (人) 建筑面积 (m2)3、
4、科研机构类(注:生产和实验用水量填入其他类用水栏中)在编职工人数 (人) 非在编职工人数 (人) 建筑面积 (m2)年外来人员人次 (人次) 有无职工食堂 有 无 有无职工浴室 有 无(二)医院类建筑面积 (m2) 在编职工人数 (人) 非在编职工人数 (人)年门诊量 (人次) 病床数 (床) 实习生人数 (人)病床使用率 病床周转率医院级别(请选择划“”) 三级特等 甲等 乙等 丙二级甲等 乙等 丙等 一级甲等 乙等 丙等医院属性一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传染病医院 精神病医院肿瘤医院 其他(三)住宿业类1、宾馆饭店类(含相当于星级饭店的招待所) 星 级 (星) 开业年代 (年) 职工人数(含临
5、时工) (人)建筑面积 (m2) 客房数 床位数 出租率 %2、旅馆类建筑面积 (m2) 客房总套数 带卫生间客房套数床位数 出租率 职工人数(含临时工) (人)(四)院校类1、普通高等院校类学校类别 综合类院校 艺术类 体育类 师范类 其他本(专)科生 (人) 留学生人数 (人)硕士生 (人) 走读生人数 (人)博士生 (人)住校生人数其他住校生(注明生源情况) (人)教职工人数(含非在编教职工)(人)北京籍学生占 总学生人数比例(%) %2、普通中等学校和小学类 走 读 学 生 人 数(人 ) 住 宿 学 生 人 数 (人 )教职工人数(含非在编)(人 )操 场 面 积 (m2) 游 泳
6、池 情 况 无 室 内 游 泳 池 室 外 游 泳 池3、其他高等教育学校类学生人数 住校生 (人)走读生 (人)留学生 (人)教职工人数(含非在编教职工) (人) 北京籍学生占总学生人数比例(%) %4、幼儿园类整 托 学 生 人 数 (人 ) 日 托 学 生 人 数 (人 )教职工人数(含非在编教职工) (人 )(五)餐饮类建筑面积 (m2)(六)商场类建筑面积 (m2)(七)其他类(指上述用水类别以外的其他类型用水,可另附页填写)用水类别名称 2009 年(1-9 月)用水量(立方米)(八)居民用水(指在用水指标之内的居民用水)居民用水人数 (人) 2009 年(1-9 月)居民用水量
7、(m3)(九)外供水(可另附页填写)外供水用途外供单位名称建筑面积 (m2)用水人数 (人 )2009 年用水量(1-9 月) (m3)主管领导签字: 填表人签字: 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1.填报单位:用水单位填报;2.报送时间及方式:当年 10 月 20 日以前上报所属节水管理部门。3.请按照本单位用水构成,分类选择填写;具有多种用水类别的单位,须逐项分别填写,不得漏项。4.实用水量以自来水集团水费收据为准。指标解释:1.机关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 团体机关,以及企事 业单位中,主要用水性质为办公用水的单位。2.写字楼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修建的,主要面向企业单位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出租或出售的,以办公为主要用途的建筑物,一般用水 单位,不是写字楼的产权单位。3.普通中等学校包括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工读学校。4.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市属市管高等学校。5.其他高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分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