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思考范文乡镇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的延伸。基层司法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基层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仍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现就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司法所建设现状(一)基本情况乡位于县东南部,是县的中高山区。全乡共有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调解办公室,64名调解员,幅员面积44.2平方公里,年降水量728毫米,年平均气温16,平均海拔1450米。辖新塘、白玉、铁厂、马落、大林6个村,50个村民小组,1909户,共6317人。(二)司法所工作人员现状近几年来,全所司法助理员综合素质、年龄结构、人员结构、专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