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的性质:广西师范学院乒乓球协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和院学生社团总会具体领导下的乒乓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第二条协会的宗旨:以球会友,促进团结,展现国球风采,丰富校园生活。第三条协会由全院志愿加入协会的乒乓球爱好者共同组成。第四条本会坚决拥护和支持院团委管理的各项决定及工作安排,并积极予以执行。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义务。1.积极组织开展乒乓球活动,筹办院内各类大小乒乓球比赛,组织会员参与各类活动、比赛。2.与其它高校的乒协开展交流活动,切磋球技,增进友谊,共同提高。3.加强和完善本会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组织,有计划地扩大队伍,及时挖掘和培养乒乓球人才,使协会得到发展与壮大。4.组织会员认真学习乒乓球理论、知识,提高会员的综合水平。第二章组织结构及产生办法第一条协会每学期召开两次全体大会,听取审议常委会的学期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第二条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委员会,运行机构是各部门。第三条协会由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外联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