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完成就业扶贫任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就业扶贫任务,根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保完成就业扶贫任务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围绕贫困劳动力出得去、稳得住、留得下,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确保我县今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不降低、有提高,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超过4.6015万人(2019年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稳定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渠道。二、工作标准以村为单元,与2019年进行比较,从务工时间、务工收入、务工人数、政策落实情况四个方面明确标准。1.务工时间:贫困劳动力县内务工时间累计1个月以上、县外务工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2.务工收入:贫困劳动力务工收入原则上县内累计3000元、县外累计9000元以上。3.务工人数:以村为单元进行统计(包括在本村、本乡镇就地务工人员),以本村2019年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劳动力务工人数为基数,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