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X政办2016X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X政办2016X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发2016X号)精神,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县范围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整合范围、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乡镇、开发区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乡镇、开发区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资金核算、档案管理等工作。 县扶贫部门负责汇总编制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分类别项目储备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年度整合项目任务清单、绩效清单,明确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等,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评审,以及组织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