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一)“爱国星”。爱党爱国爱家乡,关心集体。自觉履行各项农业生产合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能够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各种义务。积极参加乡村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认真贯彻兵役法,积极履行服兵役义务。(二)“教育星”。重视教育,提高素质。重视智力投入和文化学习,家庭中用于文化、科技、教育的投入达到家庭人均收入的5%以上。家庭40岁以下成人无文盲,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无辍学失学现象。主动配合学校管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积极收听收看中央和自治区的新闻节目。家庭订有1-2份报纸或期刊。人均存书在10册以上。带头开展文明健康的家庭文娱活动,家庭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表率。(三)“科技星”。科学生产,勤劳致富。家庭主要成员自觉学习和掌握使用农业实用科学技术,科学生产,科学经营。家庭成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乡村组织的科普培训,有一人熟练掌握1-2门农业实用科学技术。经济收入稳定,家庭有致富主导项目,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50%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本村平均收入的30%以上。自觉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头推广农业新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