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作为专题研讨交流发言材料三篇党的十八大以来,_总书记就领导干部发扬担当精神作出了一系列论述、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多次强调“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把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与“四铁干部”的重要标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总书记之所以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攻坚,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深刻体现_总书记矢志不渝的民族担当、无私奉献的为民担当、坚定不移的改革担当和恪尽职守的职责担当。面对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种种复杂情况,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为官不为”三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这些问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好“先锋”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扛责任,带头抓落实。要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更加主动地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