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_省(自治区、直辖市) 表 号: 房 综 2 表_地(市、州、盟)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_县(区、市、旗) 批准机关: 国 家 统 计 局行政区划代码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83号综合机关名称: 20 年 有效期至: 2017 年 9 月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填报说明:1本表由各级城市房屋征收部门填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同时报送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数据) 。2填报范围是城市、县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征收。3本报表为季报,各指标均为年初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数据。报送时间为季后 15
2、 日前;第四季度报送时间为年后 1 月底前。报送方式为网络报送。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甲 乙 丙 1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项目情况项目个数建筑面积其中:住宅户数其中:住户二、完成征收项目情况项目个数建筑面积其中:住宅户数其中:住户三、作出补偿决定情况建筑面积户数四、强制执行情况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件数法院裁定准予执行件数实际执行件数其中:法院执行件数5、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数量从业人员数量6、遗留拆迁项目情况项目个数建筑面积户数101102103104105201202203204205301302401402403404501502601602603个万平方米万平
3、方米户户个万平方米万平方米户户平方米户件件件件个人个万平方米户4本表逻辑关系:102103;104105;202203;204205;401402;403404。(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情况指标解释1. 行政区划代码第一、二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第三、四位是地(市、州、盟)代码;第五、六位是县(区、市、旗)代码。2.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项目情况(1)项目个数指报告期末,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总个数。(2)建筑面积指报告期末,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总建筑面积。(3)户数指报告期末,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中房屋总户数。 “户”以合法的房屋权属证书为计户单位。公房承租的,以公房租赁证为准
4、,一个租赁证为一户。统计单位:户。(4)住宅指报告期末,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中房屋用途为住宅的总建筑面积与总户数。3. 完成征收项目情况(1)项目个数指报告期末,实际完成的征收项目总个数。(2)建筑面积指报告期末,实际征收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已完成征收项目的建筑面积和未完成征收项目中已完成的建筑面积。(3)户数指 报 告 期 末 , 已 完 成 征 收 项 目 的 征 收 户 数 和 未 完 成 征 收 项 目 中 已 完 成 的 征 收 户 数 的 总 和 。(4)住宅指报告期末,实际完成征收房屋用途为住宅的总建筑面积与总户数。4. 作出补偿决定情况(1)建筑面积指报告期末,作出的补偿决
5、定涉及的房屋总建筑面积。(2)户数指报告期末,作出补偿决定涉及的总户数。5. 强制执行情况(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件数指 报 告 期 末 , 作 出 房 屋 征 收 决 定 的 市 、 县 级 人 民 政 府 依 法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的件 数 。(2)法院裁定准予执行件数指报告期末,法院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作出裁定准予执行的件数。(3)实际执行件数指报告期末,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补偿决定中,实际强制执行的总件数。(4)法院执行件数 指报告期末,实际由法院执行的件数。6.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从业人员情况(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数量指报告期末,已成立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总个数,不包含临时成立的单位和机构。(2)从业人员数量指报告期末,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中,从事房屋征收业务的人员总数。7. 遗留拆迁项目情况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但尚未完成的项目。(1)项目个数指报告期末,遗留拆迁项目总个数。(2)建筑面积指报告期末,遗留拆迁项目中未签协议的被拆迁人房屋建筑面积。(3)户数指报告期末,遗留拆迁项目中未签协议的被拆迁人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