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负责制”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党建工作制度,按照市委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现就做好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考评制定如下方案。一、考评对象考评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委机关领导班子负责考评所属党组织书记,每年考评一次。二、考评方法整个考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基础工作考评,每年安排在5月或11月进行;第二阶段为会议述职考评,每年安排在6月或12月进行。(一)基础工作考评。成立考评组,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进行。1.考评内容。考评的主要内容为:中央、省、市基层组织建设年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年度全局党建重点工作。围绕考评主要内容,对考评对象,重点了解其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绵竹市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情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