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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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肋业务手册(完整版)西畴县民政局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BSZN-0520242017II I 目 录一、受理范围 .1二、办理依据 .1三、办理机关 .1四、审批条件 .1五、申请材料 .1六、审批证件 .2七、办理时限 .2八、审批收费 .2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2(一)共同审批 .2(二)前置审批 .2十、中介服务 .2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2十二、资质资格 .2十三、审批流程 .3(一)新办 .3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4(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4(二)咨询途径 .4(三)咨询工作程序 .5(四)行政审批咨询库 .5(五)

2、反馈时限 .5(六)进程查询 .5十五、监督检查 .5(一)书面检查 .6(二)投诉举报 .6 1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肋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在西畴行政区域内正在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二、办理依据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三、办理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四、审批条件

3、1、新办在本县辖区内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上述情形的,不属于救肋对象。(一)予以批准的条件:在本县辖区内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对因年老、年幼、

4、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二)不予批准的情形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上述情形的,不属于救肋对象。五、申请材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2 1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原件 纸质 1 2 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 者农村五保供养 原件及复印 件 纸质 1 3 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复印件 纸质 1 4 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 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复印件 纸质 1 六、审批证件无。七、办理时限法定时限:即

5、时办理。八、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 3 十三、审批流程(一)新办1.申请(1)受理范围、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受理范围:在西畴行政区域内正在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申请人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在本县辖区内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6、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2)申请接收接收方式为窗口接收。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西畴县民政局。接收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 31 号(西畴县民政局五楼救助服务站);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西畴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4)申请编号申请人通过接收窗口提交行政审批申请时,西畴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应立即形成符合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要求的申请编号。(5)收件凭证西传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人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

7、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申请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或代为填写申请书并经申请人确认。(6)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西畴县民政局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申请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或代为填写申请书并经申请人确认。2.受理(1)受理审核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西畴县民政局救助服务站经办人员对照本业务手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表 1 的要求,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2)补正材料无(3)受理决定无3.审查无4.决定无5.证件制作

8、与送达 4 无6.归档无7.决定公开无(二)增项无4.决定无(三)延续无(4)依申请变更无(五)补证无(六)依申请注销无(七)依职权注销无(八)依职权撤销无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西畴县民政局救助服务站负责许可事项提供材料、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网上和电话咨询答复和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咨询服务的相关业务指导。(二)咨询途径本行政审批事项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三种咨询途径。 5 (三)咨询工作程序1.现场咨询地址:西洒镇金玉路 31 号(西畴南方电网城区营业厅旁边)西畴县民政局五楼救助服务站;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下午 14:3017:3

9、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程序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解释并提供办事指南一份,同时告知西畴县政务网站“服务大厅”中“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栏查阅查询下载和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网址 http:/,。如遇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相关人员进行回复。2.电话咨询民政局咨询电话:0876-7622633周一至周五 8:0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3.网上咨询申请人可通过 http:/,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四)行政审批咨询库1 无(五)反馈时限能够当场回复的,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在 2 个工作日

10、内回复。(六)进程查询1.现场咨询地址:西洒镇金玉路 31 号(西畴南方电网城区营业厅旁边)。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者咨询相关事项办理进程的,窗口经办人员根据本业务手册内容进行相关查询并回答其问题,同时告知 http:/59.216.193.26/yns网上办事审批部门文山州西畴县民政局办事指南在线办理。2.电话进程查询申请人可拨通过拨打西畴县民政局的电话(0876)7622633 进行咨询。3.网上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申请人可通过(http:/59.216.193.26/yns网上办事审批部门文山州西 畴县民政局办事指南在线办理)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十五、监督检查 6 (一)书面检查无(二)实地检查无(三)抽样检查无(四)诚信档案无(五)分类监管无(六)投诉举报现场投诉:西畴县民政局五楼;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 31 号。电话投诉:(0876)7622633。网上投诉:http:/,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民政局救助服务站;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 31 号;邮政编码:6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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