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为落实中央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按时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明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要求“到2020年底,全部完成农村不动产权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颁证率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基础上,对宗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开展补充调查,依法确定房屋所有权主体、面积等属性,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在此基础上建立集图形、属性及登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管理。要全面查清每一宗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为统筹推进农村深化改革,激发农村经济活力,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积极性,奠定产权基础。(一)全面完成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以尚未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重点。对于已完成登记发证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