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监管问题探讨张 频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用好用活财政扶贫资金,关系到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20余年的不断开拓和创新,扶贫开发工作从过去的救济式扶贫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正式出台,标志着扶贫开发翻开了新的一页,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多数农民走上了小康之路,但是扶贫政策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影响了扶贫开发工作的进展。一、财政扶贫资金的界定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资金来源分中央安排、省级配套、市(州)县级配套。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贫困乡(镇)、村以及省政府确定的老区乡(镇)、少数民族地区。以贫困乡(镇)、村、贫困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的对象。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扶贫资金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从财政扶贫资金组成可以看出,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构有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局、民宗局四个部门。扶贫办负责新增